證券代碼:600592 證券簡稱:龍溪股份 公告編號:2021-027
福建龍溪軸承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?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:無
一、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
(一)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:2021年6月9日
(二)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:公司藍田二廠區(qū)綜合樓二樓會議室
(三)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(yōu)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:
(四)表決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(guī)定,大會主持情況等。
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,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。公司董事長陳晉輝先生主持會議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會議各項決議合法有效。
(五)公司董事、監(jiān)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
1、公司在任董事8人,出席7人,獨立董事周宇先生因公務繁忙無法出席本次會議;
2、公司在任監(jiān)事5人,出席5人;
3、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(jiān)曾四新及副總經理張逸青先生、總工程師林振元先生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。
二、議案審議情況
(一)非累積投票議案
1、議案名稱: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工作報告
審議結果:通過
表決情況:
(二)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
1、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
2、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
3、關于選舉監(jiān)事的議案
上述股東監(jiān)事與職工監(jiān)事鄭志義先生、陳朱池先生組成公司第八屆監(jiān)事會。
(三)涉及重大事項,5%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
(四)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
不適用
三、律師見證情況
1、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:泰和泰(北京)律師事務所
律師:許軍利、殷慶莉
2、律師見證結論意見:
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、召開程序、召集人的資格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均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(guī)則》《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(guī)定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細則》、公司現行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召集人的資格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、表決程序、表決結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備查文件目錄
1、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;
2、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;
3、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福建龍溪軸承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6月9日